过户手续
一、私人(甲方)过户给私人(乙方)
1.甲、乙双方身份证原件
2.行驶证原件
3.机动车登记证书
4.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(被保险人应为乙方名称)
5.附加费证
6.养路费单
备注:①甲、乙双方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,到交易市场办证大厅签字,不得代签,冒签。
②如乙方是暂住人员,需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,并上江苏省公安局暂住人口管理网。
二、单位(甲方)过户给私人(乙方)
⒈甲方单位企业代码证原件、公章
⒉甲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
⒊乙方身份证原件
⒋机动车行驶证原件
⒌机动车登记证书
⒍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(被保险人为乙方名称)
⒎附加费证
⒏养路费单
备注:⑴甲方单位企业代码证需在年检有效期内。
⑵如乙方是暂住人员,需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,并上江苏省公安局暂住人口管理网。
三、单位(甲方)过户给单位(乙方)
⒈甲、乙双方单位企业代码证原件、公章
⒉甲、乙双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
3.机动车行驶证原件
⒋机动车登记证书
⒌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(被保险人为乙方名称)
⒍附加费证
⒎养路费单
备注:甲、乙方双方单位企业代码证需在年检有效期内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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